(2023年4月21日双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双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社会认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向全社会宣传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双柏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双政办规〔2022〕2号)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住宅业主、建筑企业和物业公司知晓资金收取及管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扩大民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探索管理方法,压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要对全县住宅小区进行全面的清查调查核实,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解决存在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要积极探索使用维修资金小区示范单元试点,开展专项维修,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管理。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取及管理使用政策,依法促进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要强化社区基层组织管理,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能。要建立银行、住建和财政部门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对账协调机制,督促好全县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及时修改完善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满足住宅业主的合理诉求。
四、严格监督检查,防范资金风险。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存使用情况年度审计工作,县监委要强化监督,严禁和杜绝挪作他用。对规范缴存、使用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时回应广大业主的期盼。严格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保障资金保值增值。加强维修基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增强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县人民政府要规范机构设置,充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稳定工作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要拓展信息平台运用,建立健全微信查询平台,使业主对维修基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以上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7月前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