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大常委会 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23-07-11来源:本站原创点击:39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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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双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双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任务时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强化环境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要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有奖举报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力量,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县人民政府要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销号。要制定完善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消除饮用水水源污染,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要高度重视县城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更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切实保护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研究生态环保类项目政策,做好项目包装上报争取工作,逐步补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要积极探索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逐步实现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县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环境准入,把好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要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与环保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完善管辖权与属地权相适应的县乡联合管理考评机制,进一步明晰权责,加强部门与乡镇合作,打通联合监管的“最后一公里”。要推动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四、狠抓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环保人员力量,完善技术装备,经常性开展环境监察、监测比武,强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环保执法精兵。要落实长效管控措施,创新环境监管方式,逐步完善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体系,使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大力推广使用重点污染源远程监控、实时监控等现代化“互联网+”环境监管网络新模式,将有限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环境监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以上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5月前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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