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对双柏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9-11-2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44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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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双柏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传播公益慈善理念,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推动红十字事业深入人心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县人民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发展红十字事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人道主义救助活动的宣传报道,传播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公益慈善行动;要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活动中,要将红十字会工作纳入评价指标体系;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关心、帮助贫弱人群的良好社会风尚;社会各界要积极响应、参与红十字公益救助行动,共同营造慈善光荣、奉献可敬的社会氛围,努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

二、增强活力,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要切实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要按照《红十字会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保证其依法开展工作;积极借鉴外地经验,探索成立双柏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加挂“双柏县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服务中心”牌子),更好地履行救灾救护救助职责;要探索建立社会化开放式运行机制,充实工作人员,逐步形成以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为骨干、志愿者和会员为补充的运行机制;要大力推进红十字会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要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整体规划,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二是要切实强化志愿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加强骨干培训,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红十字志愿者在各项公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切实加强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红十字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奋发有为、廉洁高效的红十字干部队伍。

三、强化保障,全力推进全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县人民政府要将红十字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将红十字会重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优先保障;要将红十字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人道主义救助专项经费,增强救助能力;要积极开展募捐筹资工作,创新筹资方式,建立可持续筹资机制,拓展筹资渠道;要支持红十字会兴办医疗康复、养老等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要从严规范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增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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