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化建设办法

日期:2023-07-31来源:本站原创点击:951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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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考核组对年度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 考核的内容和工作标准:

(一)每年至少召开1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按《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举行2次。做到会议程序合法、严密,会议时间充足,各项材料完整、齐全、规范。

(二)每3个月至少召开1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会议除研究人大工作的有关事项或人事任免外,每年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不少于3个,记录完整,各种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三)每年组织代表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工作进行视察、检查不少于1次,了解情况,反映民意。

(四)每年组织代表对1至2个站、所的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工作做到组织有力、方法得当、效果明显、材料齐全。

(五)每年认真组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督办。做到督办材料、答复文件、办理情况报告齐全,效果明显,办结率逐年提高。

(六)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制度健全、认真办理、记录完整、材料齐全。

(七)结合实际,以“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为依托,组织开展代表“七个一”活动。一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每半年开展1次代表学习、讨论活动。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每年开展1次“双联双进”活动。“双联”即: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双进”即:人大代表进贫困地区,进重大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区域。三是每半年组织1至2次代表调研、视察或检查活动。四是每个代表每年建立1份完整的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交议案建议,参加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联系选民、进行述职等履职情况情况进行完整记录,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每名代表进行届末评价,作为是否继续提名为新一届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五是每年每位代表要提出1至2条有价值的工作建议。六是每年召开1次代表工作座谈会,交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通报政府重要工作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席团成员)向代表述职、评议。七是每年适时组织部分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开展1次述职。

(八)乡镇人大主席团按《双柏县人大常委会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办法》的规定,按季度收集、处理社情民意,向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同级人民政府编报1期“社情民意”,按《办法》规定对社情民意进行收集、研判、处理、反馈。

(九)“代表工作站”每半年开展1次活动,要完善 “三薄两册一档案”,“代表联络室每个季度开展1次活动,要完善“四薄两册”。组织代表活动时,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按分工联系要求参与活动,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每年每个代表联系选民10人以上,及时反映选民提出的社情民意,发挥“为民代言”的作用,并认真填写代表联系选民情况表交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底将代表联系选民情况汇总上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十一)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到年度工作有计划,半年、全年工作有总结,并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十二)依法做好补选工作。对缺额的人大代表和主席团成员进行补选,做到补选程序合法,补选材料齐全、规范。

(十三)及时配备工作人员。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及时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或工作人员。

(十四)完成人大宣传工作任务。每年每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

(十五)健全工作档案。及时立卷归档,做到各种文件资料齐全、规范,并装订成《乡镇人大主席团资料汇编》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十六)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考核采取自检自查评分与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逐一量化打分。根据最终得分进行通报。

第五条  考核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双柏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分标准

 

 

双柏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化建设评分标准 

 

             乡(镇)人大主席团                          年  月  日

规范化建设的   

项目

工作要求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自评

评分

考核

评分

最终

得分

依法

召开

人代

15

会议程

序合法

5

会议程序不合法一项扣5分。

 

 

 

会议材料齐全完整、规范

4

会议请示、批复、决定、通知及会议期间的各项报告、决议、议程、日程、会议主持词、名单等文件材料不全一项扣0.5分。

 

 

 

代表到

会率高

4

到会代表不足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扣4分。

 

 

 

会议时

间充足

2

会议时间不足1.5天半扣2分,有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乡镇长任务,会议时间不足法定时间的2分。

 

 

 

认真

履行

职权

25

依法召开主

席团会议

5

三个月不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扣3分;会议记录不完整、规范的一次会议扣0.5分;主席团会议人事任免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一次会议扣1分;主席团会议每年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不足3扣2分。

 

 

 

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检查或调研

5

年内未组织视察、检查或调研的5分;年内只组织1次视察、调查扣3分;无视察、检查通知的1次扣0.5分,无视察、检查报告或工作简报的1次扣1分。

 

 

 

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代表述职评议

4

每年评议站所工作1-2个,年内未开展代表评议工作扣4分;已开展评议但无工作报告、评议意见扣2分。每年开展部分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评议,未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扣2分。

 

 

 

认真交办督

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5

无交办文件扣0.5分;无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文件扣1分;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文件不规范扣0.5分;无督办情况报告或简报扣0.5分;无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扣1分。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

4

按法律规定做好届中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代理乡镇长的任免工作;有计划地对缺额的代表主席团成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依法进行补选乡镇人代会上对县委提名的乡镇长、主席团主席候选人依法组织选举或补选不及时做好人事任免,不按规定发布公告的扣1分。程序不合法、选举(补选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发现一1分。

 

 

 

认真接待选民群众来信来访

2

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定期开展选民群众接待工作。不按时接待选民群众信来访的扣1分;对选了群众群众来信来访无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办理材料不全扣0.5分。

 

 

 

 

 

 

代表

工作

45

代表活动计划,痕迹管理规范

6

“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未纳入年度主席团工作意见的各扣2分;无活动书面方案(通知)扣1分;无书面方案(通知)但有电话记录扣0.5分;参加活动的代表不足80%扣0.5分,不足60%扣1分,一次活动时间不足1天扣1分;不及时报活动工作简报扣2分,“代表工作站”档案资料不健全,扣2分,“代表联络室档案资料不健全扣2分。

 

 

 

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代表联络室”活动,第半年组织一次代表小组代表工作站)活动

10

年内每少开展1次“代表联络室”活动的扣3分;每少开展1次“代表小组代表工作站)活动的扣5分;活动时分工联系的乡镇党委或政府领导不参加的扣1分;活动后相关内容未整理记入“三薄两册一档案”“四薄两册”的扣2分。每年活动中应主动邀请编入“站、室”驻县城代表至少参加2次,未邀请的扣2分。

 

 

 

组织代表开展履职学习培训、履职交流座谈,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5

未按每半年开展1次代表履职学习,每年开展1次代表交流座谈会的扣2分;代表在“是代表、代表、能代表”中发挥作用不好,造成负面影响的扣2分;展示代表风采方面每年推荐上报代表先进事迹材料少于2,少1份扣1分。

 

 

 

做好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处理、反馈工作

5

按《双柏县人大常委会社情民意收集处理办法》规定,按季度收集、处理社情民意,向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同级人民政府编报1期“社情民意”,按《办法》规定对社情民意进行收集、研判、处理、反馈。

 

 

 

每年代表提出1-2条有价值 的意见建议

4

不断提高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能力。参加议案、建议提出的代表不足代表总数60%扣1分(参加联名的可视为提议案建议代表数);提出议案、建议表述不规范,未形成电子版的扣1分。未使用云南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在网上交办、答复的扣1 分。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人大门户网站公开办理结果的扣1分。

 

 

 

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

5

未按《双柏县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双人办发202216号)开展工作,扣5分。

 

 

 

开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

5

制定和开展“双联双进”,即: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开展人大代表进重点难点工作区域,进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民生工作领域,扣2分;未按《双柏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意见》(双人办发202215号)开展工作,本项不得分

 

 

 

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

5

对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交议案建议,参加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联系选民、进行述职等履职情况情况未及时记入代表个人履职档案的,扣2分,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

 

 

 

 

自身

建设

15

 

在中心工作中充分代表作用

5

突出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在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作用的发挥,展示代表风采。

 

 

 

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

年度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扣1分;半年、全年无工作总结的各扣0.5分;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工作总结未报县人大常委会各扣0.5分。

 

 

 

及时配齐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人员

2

未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或工作人员达3个月以上扣0.5分、6个月以上扣1分、1年以上扣2分。

 

 

 

完成人大宣

传工作任务

2

年度宣传稿件未完成1篇扣1分、2篇扣2分。

 

 

 

健全工

作档案

2

年内对上一年度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代表工作的文件资料不进行立卷归档扣2分,文件资料不装订成《乡镇人大主席团资料汇编》扣1分;档案资料不全,经检查发现2个以上的每个材料扣0.5分。

 

 

 

工作规

范运转

2

主席团工作运转正常,与党委政府关系协调到位,发挥作用突出。听到党委政府与主席团工作关系不协调、运转不正常,经核实的扣2分。

 

 

 

倒扣分项

 

完成工作任务综合评估

实扣分

对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每次扣1分;工作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被领导约谈的每次扣3分(年终累加扣分);辖区所管理的代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每出现1个扣1分(上限3分)。倒扣分项上不封顶

 

 

 

合    计

100

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负分制考核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评分30%,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评分占40%,各专(工)委室评分占30%, 加权得分为最终排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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