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人事任免

日期:2023-07-05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45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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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0年12月18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免:

李冬梅   任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雯君   任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杭津   任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郭汝金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存兰   免去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谢佳君   免去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韦兰珍   免去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免:

韦兰珍   任双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富章   免去双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普家才同志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18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普家才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双柏县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和普家才的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普家才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普家才等同志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18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普家才、李梅、陈军、杨昌富同志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和普家才、李梅、陈军、杨昌富的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普家才、李梅、陈军、杨昌富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汝金等同志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18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郭汝金、金彦平、李冬梅、普家才、陈军、杨昌富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的提请和本人的辞职请求,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郭汝金、金彦平、李冬梅、普家才、陈军、杨昌富同志辞去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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