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双柏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上听取。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上听取。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双柏县国有资产综合报告》(书面)。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查。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综合处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双柏县监察委员会《关于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19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干双柏县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双柏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报告,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对双柏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进行的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由县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对双柏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进行的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对双柏县贯彻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进行的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由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对双柏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进行的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由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调研和代表视察
(一)对双柏县基层文艺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拟安排在3月份,调研报告提请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双柏县构建“1+5”产业发展中马龙河3万亩热作产业园区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拟安排在7月份,视察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对双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个一”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拟安排在7月份,视察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做好宪法实施的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等情况的监督。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参与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落实《双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试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相关专工委室参与做好审查工作。
六、其他工作
(一)开展二次以上专题询问,由涉及议题的专工委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召开一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参与组织实施;
(三)抓好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专工委参与组织实施;
(四)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对双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专工委参与组织实施;
(六)对各乡镇人大“站”“室”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检查,由各专工委室按照分工联系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七)对2020年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考核,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专工委参与组织实施;
(八)认真做好省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双柏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协调服务和配合工作,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专工委参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