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对双柏县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19-11-26来源:本站原创点击:27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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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双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学习宣传,推动社会公众参与

要加强对规划工作领导,牢固树立规划是生产力,规划是最大的节约的思想,广泛深入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规划、了解规划、熟知规划、研究规划,不断提高规划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服从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科学规划,推进规划编制统筹协调

根据发展规模、区位特点、资源和环境基础,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从现有规划编制完善修编入手,科学合理定位,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规划编制后续各类规划,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中心集镇,寻求城镇发展的生机与活力。继续加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使规划更具法律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一要理顺职能关系,加强规划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力量和经费,对违规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做工作、早处理,减少社会矛盾和经费成本;二要完善阳光规划制度,按照“一书三证”“一书一证”审批、许可制度和“批前公示、批后公告、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加强项目批后管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三要继续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规划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

   四、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一要掌握国家对重点项目投资导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新建一批垃圾及污水处理、城镇管网、防洪排涝、市政道路、公共美化、园林绿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易地搬迁城镇化集中安置等项目,增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配套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二要整合资源,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治理和村庄环境美化行动,着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宜居宜游的最美乡村和特色小镇;三要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机制,增加社会资本投入市政建设渠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向城镇建设方面注入,有效破解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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