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如何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的思考——鄂嘉镇

日期:2019-02-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鄂嘉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周忠祥点击:3323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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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来自基层,都是基层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具有广泛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也最了解社情民意,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信誉度。人大代表的特殊性,在脱贫攻坚中能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可以扩大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积极性,是汇集全社会齐心协力、和衷共济助推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

一、人大代表要增强意识能作为

人大代表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崇高理想信念,要不忘初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意识”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首先是作为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其次是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向组织看齐,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顾全大局,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展示人大代表的先进性。总之,我们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推动中央的政策落地生根,只有撸起袖子加油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增强意识,旨在通过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帮助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和促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推动和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人大代表在活动中,一定要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始终坚持与党委政府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步、工作上同力,防止出现“杂音”,防止形成“障碍”。要紧紧围绕聚力聚焦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这个中心任务,多问多听多走访,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对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要仔细分析和鉴别,切勿“一听就上劲、再听就上火”。要广泛听取基层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勿偏听偏信;要冷静分析基层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形成原因及政策依据。

二、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职善作为

人大代表发挥作用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人大代表在活动中的中心任务是聚力和助推、监督和促进,而不是直接参与具体事务、解决具体问题,更不能直接参与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是帮助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凝聚促进攻坚合力,解答群众疑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一)监督促进,配合“主攻手”。人大代表职责是把监督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主要方式。是监督促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而不是直接解决问题。鉴于此,人大代表在活动中应切实发挥好“五大员”作用,即当好“宣传员”,深入学习、宣传精准扶贫政策,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坚定脱贫信心;当好“信息员”,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好“服务员”,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热心服务基层群众;当好“监督员”,监督扶贫脱贫政策落实,促进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当好“办事员”,结合自身实际,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二)集体决策,用好“公权力”。人大代表活动以集体组织的形式开展,需解决的问题、提交的事项,均以人大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名义提出和交办。这是因为人大代表的职务是人民赋予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对人民负责。人大代表在活动中要始终牢记人民赋予的权力姓“公”,履行“公权力”只能为公为民,必须坚持集体行使权力,不得以个人言论、个人意见和建议作为集体意见。个人意见和建议只有通过人大代表小组的集体审议并形成一致意见后,才能以人大代表小组的名义提交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总研究,按照分层交办机制落实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在此项活动中坚决不允许私下发议论、口头表态或当场私下承诺,或将带有个人倾向的言论在群众中散布。

(三)有限目标,不要“大包揽”。立足于人大职责范围开展监督,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直接介入具体事务。人大代表在活动中要切实遵循“有限目标“的原则,主要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活动,不要大包大揽。特别是涉及一些长期遗留问题、涉法涉诉问题、土地林权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应当由相关主管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即使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尤其是不要参与资金、项目、产业、建设等具体工作,而是以监督为主,重在发现问题、掌握实情、务实提出意见和建议,以集体行权的形式交办、转办、督办,帮助政府有的放矢加以整改,真正起到监督促进作用,确保不错位不越位,保证 “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务实高效开展。

三、人大代表要强化学习勤作为

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又是一种荣誉,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人大代表要努力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人大代表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思想活跃,而且都是戴“帽子”的多,在村里具有一定的威信,平时参加开会、调研掌握的信息也多,特别是参加各类培训后,就要在创业致富中做好示范引领。首先是在产业发展中要先行先示,做好示范带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人大代表要遵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村的地形、气候特点、土壤结构等因素,在产业发展中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敢于突破自我,带头做好示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己富不算富,自己脱贫不算脱贫,要与贫困户“攀亲戚”结对子,实施一对一的手拉手帮扶措施,着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人大代表正能量。其次是在精准帮扶中转变方式,要帮力、扶智,要做好传帮带,让贫困户真正掌握一至二门农业实用技术,将“输血”向“造血”转变,增强贫困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贫困户增强脱贫致富的干劲和决心。再次是在脱贫攻坚中用好人脉资源。作为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要抓住实施“美丽乡村·四在农家”项目的有利契机,在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方面,积极向上级争资金、要项目,努力改变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要着力用好“家乡牌”“亲情牌”,“老乡老乡,同步小康”,要利用好家乡在外工作和创业人员的人脉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为家乡的建设发展出主意、引资金、牵线搭桥,在建成同步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的努力,形成助推发展正能量的吸铁石和蓄电池。

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紧密、最贴近、最直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就要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要搭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让群众多一个“说话”的地方。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归纳梳理,及时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反馈。人大代表将身体力行、不遗余力的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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